法治之“楓”,護衛(wèi)少年的你與愛同行
2024-04-28 16:52:40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周萌 | 作者:李耕夫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李耕夫)
為切實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,與愛同行,近日,常德市鼎城區(qū)法院灌溪法庭向當事人發(fā)出首份《未成年人關愛提示卡》,引導案件當事人依法履行法定監(jiān)護職責,給予未成年子女最溫暖的愛。
原告張三與被告李四婚內共同生育一子,雙方因矛盾屢次爆發(fā)爭吵,對孩子造成了一定影響。承辦法官綜合考慮案件具體情況,根據(jù)二人家庭狀況制作了有針對性的《未成年人關愛提示卡》,希望雙方關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情感需求,肩負起對未成年子女撫養(yǎng)、教育、保護的法定義務,攜手給未成年子女創(chuàng)造良好的生活環(huán)境。
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監(jiān)護既是法定義務,也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成才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,鼎城法院灌溪法庭堅持能動司法理念,切實發(fā)揮“楓橋式人民法庭”優(yōu)勢,貼近基層,延伸審判職能,著重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,對涉及未成年人的復雜案件絕不一判了之,通過多種途徑給未成年人提供貼心用心暖心的司法服務,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、快樂成長、茁壯成長。
責編:周萌
一審:周芝華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